下面,中證金控的小編就給大家講講:信托的基礎知識(下)
6、信托消費者可以從哪些正規渠道購買資金信托產品呢?
答:信托公司有兩種產品銷售渠道,一種是信托公司直銷,多數信托公司會建立財富中心或者銷售中心等營業網點,來銷售信托產品,信托消費者可以前往距離自己較近的信托公司網點購買信托產品,或通過信托公司官網聯系理財經理購買;
另一種是委托其他信托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監管機構認可的其他機構來代理銷售信托產品。因此,信托消費者既可以通過信托公司購買信托產品,也可以通過代銷機構來購買信托產品。信托消費者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信托公司直銷還是其他合格機構代銷,都需要通過營業場所或者自有的電子渠道來銷售信托產品。
7、什么是信托公司,信托消費者能夠在信托公司辦理哪些業務?
答: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銀保監會頒布的《信托公司管理辦法》設立的主要經營信托業務的金融機構,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管理和處分信托財產,并收取一定的報酬。信托消費者可以在信托公司辦理的業務主要包括資金信托業務、動產信托業務、不動產信托業務、有價證券信托業務、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托業務,以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國只有商業銀行可以吸收公眾存款,信托公司不具備吸收存款這一職能,因此信托公司不能開展存款業務,信托消費者需要留意。
8、信托公司與銀行機構有什么不同?信托公司屬于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各種金融服務業的中介組織。我國經過答:40多年的改革開放發展,金融機構體系日臻完善,已經形成了以大中小型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非銀行金融機構并存的體系,金融體系的層次豐富、服務種類較為齊全、服務功能相對完備。其中,非銀行金融機構是指除了銀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證券、保險、融資租賃等機構以及財務公司等,主要以發行股票和債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險服務等形式募集資金,資金運用則多以非貸款的某種金融業務為主。
9、信托消費者如何判斷買到的信托產品的真實性?
答:2017年8月,中國銀保監會正式發布《信托登記管理辦法》,奠定了我國信托登記的制度基礎,標志著我國信托行業正式進入了“統一登記”時代。由此,所有信托產品都必須統一登記,備案成功的產品可以取得“唯一產品編碼”。
10、什么是信托業務,信托業務通常具有什么樣的特征呢?
答:信托業務是指信托公司以營業和收取報酬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諾信托和處理信托事務的經營行為。在法律上,信托業務以信托關系為基礎。從我國信托業務的實踐來看,目前具有以下五個方面的特征:
一是信托業務是信托公司以營利為目的而開展的信托活動,屬于營業信托范疇;
二是信托公司雖然可以接受遺囑信托,但在我國的實際業務中,還是以合同信托業務為主;
三是信托可以分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但大部分信托業務都屬于私益信托;
四是信托業務可以分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但我國信托業務中,相當大比例屬于自益信托;
五是根據受托人是否承擔積極義務,可以把信托劃分為主動管理信托和被動管理信托,但無論從信托法理探究還是實際業務過程中監管層的態度和傾向來看,信托業務都以主動管理信托為主。
11、目前市場上最普遍的是資金信托業務,那么資金信托業務有什么主要特點?
答:資金信托是以貨幣資金為初始信托財產,以貨幣資金的保值與增值為目的的信托業務,它的主要特點有三個:
一是信托消費者委托的信托財產為貨幣資金,這是資金信托產品區別于其他信托產品的根本特征;
二是資金信托的委托人交付信托的目的幾乎都與資金的增值直接相關,而在其他信托中,信托目的可能是財產的保管、控制或者擔保等其他與金錢增值非直接相關的事項;
三是資金信托終止時,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交付的最終信托財產一般都是貨幣資金,而不是動產、不動產、實物或者其他狀態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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